中国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查询_中国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
持D级证书者,可从事青少年足球培训。
目前亚足联的等级教练员培训制度分为职业级(PRO)、A级、B级、C级四个等级,D级和E级是中国特有的级别,D级是中国足协和亚足联根据中国国情而设定的一个级别。
E级是足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民间足球,6个级别的课程,必须从最低的E级开始,不得越级报考。并且在A级之后,还会有专业方向,如守门员教练、体能教练培训。
中国足协规定,D级证书有效期限也为四年,持有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如果在有效期内不参加继续培训或上一级别的培训课程,证书则失效。
D级教练员主要是为中小学和基层培养足球教练,报名条件相对宽松,对象一般是体育教师、体育院校毕业生、退役足球运动员和足球爱好者。获得D级证书后,才能继续考高级别的证书。
扩展资料:
中国足协改革调整方案
1、改革足协内部管理架构
为加强青训工作,在原有青少部基础上,新成立男足青训部和女足青训部,为加强对职业联赛的分级管理,拟将原有的执行局拆分为中超联赛部、中甲联赛部、中乙联赛部三个新部门,将成立法务部,严肃查处赛风赛纪问题。
2、面向社会招聘专人人才
面向国内外招一批足球竞赛、训练、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担任青训总监、竞赛主管、裁判主管等职务,并将于明年开始试行中国足协与中超俱乐部、会员协会之间互相选派工作骨干到对方进行挂职锻炼的双向人才交流培养制度。
3、对俱乐部财务监管
成立准入审查部,并引入第三方审计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俱乐部账务的审查监管力度。新赛季继续实行引援调节费制度,严厉打击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行为。
4、裁判工作改革
2018年开始,每轮联赛都有计划的邀请国外高水平裁判员来中国执法,同时选派我国优秀裁判员赴国外联赛执法,通过双向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国裁判员业务水平,推出职业裁判制度,建设一支职业裁判队伍。
5、建立健全五大青训体系
建立健全“俱乐部职业青训体系、省市体育局青训体系、城市青训体系、体教结合校园青训体系、社会青训体系”五大青训体系。
6、布局国际、国内两类青训中心
建立一批由中国足协主导、国内统一标准的青训中心和两大国际青训中心(欧洲和南美),选送国内优秀青少年球员出国训练和比赛。
7、突出青超联赛为青少年竞赛体系的核心地位
继续实施主客场赛制和单年龄段设置,推进校园足球队伍与职业U系列队伍同场竞技。各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在参加自己比赛的同时,也都要参加青超联赛。
8、深化教练员培训制度改革
下放D级教练员培训权给地方足协,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成立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扩大讲师队伍,增加培训频次。
9、完善运动员联合机制补偿与培训补偿制度
成立注册管理部,进一步严格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对拒不执行补偿政策的俱乐部依据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如可以进行罚款、扣除联赛分红、扣除联赛积分、减少转会名额、限制球队球员报名数量、取消准入资格等)。
10、推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
各俱乐部要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逐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渐实现俱乐部名称的中性化和非企业化。
11、加大扶持女足重振“铿锵玫瑰”
普及校园女足,完善青少年培养体系,改革女足职业联赛,提高女足队员的保障和待遇,加强女足国家队建设。
实施以“男足带动女足”、“男足反哺女足”的发展战略;对发展女足的职业俱乐部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以职业联赛带动女足发展。
12、2018赛季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外籍球员、U23球员出场相规定
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
外籍球员的累计上场人次,中超联赛为不得超过3人次,中甲联赛为不超过2人次,中国足协杯赛中不同级别联赛球队之间的比赛,外籍球员每场报名上场规定按低级别联赛的规定执行。
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球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视情节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
13、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
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14、港、澳、台地区球员参加职业联赛有关规定
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报名不超过1名“港、澳、台本土球员”(守门员位置除外),其转入球员占用俱乐部当赛季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在中国足球协会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时,港、澳球员凭“回乡证”、台湾球员凭“台胞证”办理。
15、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
训练基地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符合标准的人工草皮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
本俱乐部一线队和各级梯队不实际使用的,不认定为俱乐部的训练基地。
16、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
2019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及其他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17、关于精英梯队联赛的有关事项
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将分为U19联赛和U17联赛。U19、U17联赛以分站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全年各进行5个阶段比赛,每个阶段各分为4个赛区,每赛区4队进行双循环比赛,每队全年共比赛30场。精英联赛拟定在2018年3月至11月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将同竞赛规程在2018年初下发。
人民网-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工作会议说了啥?17条干货在这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注册是各类组织和人员参加或举办有组织的足球活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国家足球协会掌握本国足球运动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国家足球协会制定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政策、方针和策略的基本依据。为保证这项工作规范而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会员协会、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业余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足球经纪人以及俱乐部会员均须注册。
以上单位或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注册表,所填报的注册材料须为打印件;会员协会和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还需上报办公地点、专职人员等必要项目。
第三条 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应设专门的注册机构,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应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注册工作。
第四条 注册为每年一次。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在批准注册前,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足球赛事和足球活动。
第五条 中国足协全面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注册工作,具体职责:
(一) 负责对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职业教练员和职业运动员、国家级裁判员、足球经纪人等注册的审核批复;
(二) 负责对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教练员、业余运动员、国家一、二、三级裁判员等注册资料进行备案;
(三)统计整理各种注册数据以及核实各类组织和人员参与足球活动的资格。
第二章 会员协会注册
第六条 在注册工作中,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
(二) 办理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职业运动员、职业教练员和国家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
(三) 办理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二、三级裁判员的注册,并进行管理;
(四) 统计汇总属地所有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按相关注册规定报中国足协注册或备案;
(五) 其他事项。
第七条 会员协会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首次注册应上报会员协会章程,此后章程如有修改应重新上报;
(二)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注册表》一式两份,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批准注册后,存档一份,批复一份,如系首次注册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将在其初审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中国足协注册;
(四) 将在其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中国足协备案;
(五) 会员协会注册应交纳注册费5000元,注册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不得以邮寄注册材料的方式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 如会员协会注册未获批准,则该协会管辖范围内的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俱乐部、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在经过中国足协的认可后,可在大区范围内就近选择“代管会员协会”,其属地协会无管辖权。
第三章 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注册
第九条 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会员协会管辖区域内的地区级和市级足球协会可申请成为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接纳新的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须经会员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足协备案。
第十条 在注册工作中,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
(二) 办理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属地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
(三) 统计汇总属地初审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报属地会员协会办理注册;
(四) 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首次注册应上报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章程,此后章程如有修改应重新上报;
(二)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注册表》一式三份报至属地会员协会;会员协会批准注册后,存档一份,批复一份,报中国足协备案一份,如系首次注册,由会员协会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将在其初审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属地会员协会注册;
(四) 向属地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0元;在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由会员协会报至中国足协备案的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第十二条 如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注册未获批准,则其管辖范围内的俱乐部、足球学校、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在经过属地会员协会认可后,可在该会员协会直接办理注册,该省级会员协会所属协会无管辖权。
第四章 职业俱乐部注册
第十三条 职业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有一支甲级队,且有不少于15名在本俱乐部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 建立其享有所有权的U-21、U-19、U-17年龄组的梯队至少各一支,并保证参加中国足协每年主办的各类比赛;
(三) 为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四) 有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教练员和医生,拥有自己的训练场地、宿舍和恢复设施,有可保证使用的不少于三万人的无广告比赛场地;
(五) 拥有俱乐部会员。
第十四条 职业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注册表》一式三份,连同俱乐部章程及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至属地会员协会,由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注册表》存档一份,会员协会存档一份,批复给俱乐部一份,如系首次注册由中国足协发给注册证明书。
(二) 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6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4000元;
(三) 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
第五章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
第十五条 乙级俱乐部是指由一支乙级队和其所拥有的梯队构成的足球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是指由一支女子超级联赛队和其所拥有的梯队构成的足球俱乐部。
第十六条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必须拥有不少于15名在本俱乐部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 乙级俱乐部至少应拥有一支归属本俱乐部的后备梯队并保证参加中国足球协会每年主办的青少年比赛;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应尽量建立后备梯队;
(三) 为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乙级俱乐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四) 有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教练员和医生,有自己的训练场地、宿舍和恢复设施,有可保证使用的不少于一万人的无广告比赛场地;
(五) 拥有俱乐部会员。
第十七条 乙级俱乐部在晋升甲级俱乐部时,须符合职业俱乐部的基本条件后,方可注册为职业俱乐部并参加甲级比赛。否则按当年度乙级联赛排名由满足条件的乙级俱乐部依次替补。
第十八条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乙级俱乐部注册表》或《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表》一式三份,连同俱乐部章程及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至属地会员协会,由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报至中国足协。
(二) 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将《中国足球协会乙级俱乐部注册表》或《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表》存档一份,会员协会存档一份,批复给俱乐部一份,如系首次注册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乙级俱乐部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2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3000元;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1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000元;
(四) 在属地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
第六章 业余俱乐部注册
第十九条 业余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至少有一支业余足球队,不少于15名运动员;
(二) 有可用于主场比赛的场地;
(三) 拥有自己的名称,有负责人。
第二十条 各类从事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司以及乡(区)、村镇(街道)的常年有组织进行足球业余训练和比赛的男女业余足球队,均应以业余俱乐部为单位,统一到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办理初审注册手续,未注册的业余俱乐部不得参加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
第二十一条 业余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业余俱乐部注册表》一式四份,报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再报属地会员协会注册;属地会员协会批准注册后,报中国足协备案一份,存档一份,批复两份,一份给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另一份给该俱乐部,同时将该俱乐部所拥有的男女业余足球队、运动员汇总名单按照《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登记表》的格式制成软盘(用Microsoft Excel录入),连同已盖章的上述《登记表》报中国足协备案(多个业余俱乐部可用一个文件输入同一软盘)。
(二) 业余俱乐部向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50元,向属地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元;
(三) 在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月28日,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
第七章 足球学校注册
第二十二条 各类足球学校办理初审或正式注册时,其属地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和属地会员协会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体育、教育、物价等审批机构的批文、办学条件、招生与学籍、训练与比赛、办学经费与财务管理、学校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 足球学校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中国足球学校填报《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注册表》一式两份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批复一份,存档一份。
(二) 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包括中国足球学校分校)填报《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注册表》一式四份,连同所属省(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足球协会以及当地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文报属地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再报至属地会员协会注册。会员协会注册后,一份存档,一份报中国足协备案,另两份分别批复给属地会员协会和所报单位。
(三) 中国足球学校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5000元,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包括中国足球学校分校)向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0元;
(四)中国足球学校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截止日期为2月28日;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在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1月28日,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2月13日。